明年1月1日施行!眉山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调整
9月11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2023年成德眉资强制缴存体系政策协同清单》相关要求,经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将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通俗点讲就是,缴存职工在买房时,既可以享用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同时也可以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2. 缴存职工租房需要提取公积金时可以按月提取。现行的政策是按年度提取。最高提取金额仍是15000元/年。
3. 缴存职工在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购买住房需要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需要出示户籍证明、工作所在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缴存职工办理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所购房屋地址在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行政区域外的,需要提供缴存职工自己或者配偶的户籍证明或者是工作所在地证明。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和省委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成德眉资四市公积金同城化发展,早在2022年,已印发《2022年成德眉资公积金同城化发展工作方案》,完成了灵活缴存试点、强制缴存体系政策趋同等4大板块23项任务。今年8月,又印发《关于成德眉资缴存职工在四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有关公积金贷款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德眉资缴存职工在四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可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等政策,为四市缴存职工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将从2024年1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此次优化调整将更有利于推动成德眉资公积金同城化合作与发展,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帮助更多缴存职工安居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