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以上家庭购房最高可贷90万!资阳拟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
近日,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为进一步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新形势,更好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功效,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当前国家政策导向,在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资阳本地实际,形成了《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调整内容主要包括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和缴存余额倍数、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支持多子女家庭、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等事项。
提高贷款最高限额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中,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套房、二套房贷款最高限额均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2人(含)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套房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二套房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提高缴存余额倍数
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余额倍数由20倍提高至30倍,与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余额倍数一致。
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借款申请人购买商品住房(含期房、现房),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再交易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30%调整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40%调整为30%。
支持多子女家庭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可上浮20%,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0万元;租房自住的,房租提取限额可上浮50%。
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
1. 明确缴存对象。凡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其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个体经营者及其雇员、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2. 放宽参制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无需提供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3. 放宽缴存额度限制。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存金额,按其上一年度平均纳税收入或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确定,不设最高缴存额度限制。
4. 增加缴存频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按季、按年缴存。
5. 放宽提取政策。灵活就业人员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随时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6. 实行互认互贷。符合规定条件的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开展购房提取公积金直转业务
缴存人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我市规定条件的,所提取资金由缴存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支付至开发企业监管账户,用于缴存人支付购房首付款。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
请填写《公开征求意见表》并发送至993124613@qq.com;
2.信函请寄至:
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A号楼2楼203-09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公积金政策调整意见征集”);
3.联系人:
卢翠苹:联系电话(传真):028-261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