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7000元!泸州购新能源车有奖励,10月起实施
购新能源车有奖励
9月27日,泸州日报记者从市商务会展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有关要求,我市出台《2023年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措施》,将于10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乘用汽车给予总额不超过800万元的补贴和奖励。
01
奖励条件
根据《泸州市2023年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措施实施细则》,申请新能源汽车购车消费补贴的消费者,须是活动期间,在申请参与全市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的企业新购买7座以下(含7座)乘用车(不含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
实施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为纯电动、增程式、混合动力等采用非常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登记上户为绿牌川ED或川EF的乘用汽车。
02
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车补贴内容及标准为
按新购置新能源汽车销售价格区间,单车成交价(含税价合计金额,下同)在10万元以下的乘用车,补贴2000元/辆;
单车成交价在1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乘用车,补贴3500元/辆;
单车成交价在20 万元(含) 以上的乘用车,补贴5000元/辆。
03
对消费者报废置换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内容及标准为
在我市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以前的车辆),经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后,在我市购置和上牌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2000元/辆的置换奖励。活动期间,可叠加享受新购置新能源汽车补贴。
新能源汽车购车红利来袭,邀请市民朋友们共同分享购车礼包。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提示,消费者如有疑问,可致电汽车销售企业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或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咨询。
电话咨询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0830-2275765
江阳区:0830-3589420
龙马潭区:0830- 251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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