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种(类)犬只禁养!绵阳重点整治这些行为,已有人被处罚
最近
规范养犬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
为加强重点区域犬类管理工作力度
提高市民依法依规、文明养犬意识
连日来
绵阳公安、城管以及其他职能部门
持续开展犬类管理集中整治行动
10月18日晚,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前往不同整治现场进行采访。
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办公室民警陈鹏在接受采访时介绍,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区域包括居民小区、公园广场、主要道路等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整治不系狗绳、未办犬证、饲养禁养犬只等违反《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行为。
开出禁养犬罚单
根据《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重点管理区(城市建成区)内不得饲养禁养犬只。
当晚6时许,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巡逻四大队在涪城区花园星河湾河堤处发现市民陈女士饲养的犬只为禁养犬种类——马犬。现场,民警对陈女士进行了政策宣讲:“根据《绵阳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犬目录》,马犬属于禁养犬种类,按照《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禁养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每只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民警告诉记者,《绵阳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犬目录》中规定的27类犬种和成年体高超60厘米的犬只,对社会而言是很大的危险源,也是管理的重点。
比起普通犬类,这些禁养犬伤人的危险性更高,如果受到惊吓、激动或感到威胁而突然冲动,会导致不可预测的危险。
同时,大型犬体型较大,更容易对人造成拉扯伤害,尤其是对于老年人、儿童或体弱者来说更为危险。
随后,民警将犬只带回大队执勤室并对陈女士作出罚款两百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告知陈女士,在城市重点管理区域违法饲养禁养犬只的人员被行政罚款处理后,限期两日内,在民警监督下将禁养犬只带离城市重点管理区域,如规定时间内未带离,由执法民警对违法饲养犬只依法没收处理。
未戴犬牌、未办犬证、未系狗绳……
在青年广场、铁牛广场及周边区域,特巡警支队与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街面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整治。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犬只未佩戴犬牌的情况较为突出,执法人员对养犬人进行了劝导,同时,对四名未为犬只办理犬证的养犬人分别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养犬人李女士称,自己是因为房子没有房产证,所以无法为犬只办理犬证。不过,执法人员表示,按照《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房产证并不是为犬只办理犬证的必备要素,养犬人只需要证明自身在绵阳有固定住所就可以为犬只办理犬证。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巡逻二大队与涪江派出所民警对开元场片区街面及部分小区进行清查。当晚7时40分,一中年妇女带着一条白色犬只在路上散步,犬只东跑西窜,未系狗绳。民警上前责令其将狗拉住并询问其是否办理犬证。妇女称,狗是前几天才养的,没有办证。民警当即要求妇女将狗带回家中,人跟随民警到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随后,民警又来到芙蓉汉城河堤周边进行清查。途中,发现部分犬只未系狗绳、未办理犬证,对这些违规养犬行为,民警按照相关条例规定进行了处罚。
依规养犬,“犬”靠你负责
整治中,执法人员和记者也发现,不少市民也在依规养犬、文明养犬。
在园艺山人工湖,执法人员见到了一女性市民牵着一小型犬经过,口头询问其养犬情况后,民警对犬证上的二维码进行了扫描,犬只信息弹出,上面登记录入了犬只主人信息以及联系方式,还有小狗的疫苗接种证明以及犬证申领时间和换证时间。
采访中,谌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爱犬办理了犬证,遛狗时都会牵绳,为犬只佩戴犬牌。“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难。”他表示,依规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爱狗人士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因为自己的违规养狗行为给他人带来干扰和隐患。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16日至18日的3天时间内,相关职能部门共发放倡导文明养犬告知书2500余份,现场进行行政罚款25起,查获禁养犬2只,收容无主犬3只。
知识多一点
从2022年12月1日起
绵阳正式施行《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确定的其他区域
《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绵阳这些犬类不能养
禁养犬种类包括所有种类的獒犬、英国马士提夫犬(别名:斗牛獒)等以及含有上述血统的杂交犬共计27种(类),同时禁止饲养成年体高超过60厘米(犬只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的犬只。犬只需满足不是禁养种类、成年体高不超过60厘米这两个条件,市民才能够饲养。
27种犬类名称如下图:
禁止饲养成年体高超过60厘米(犬只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的犬只。
非禁养犬且成年体高不超过60厘米的犬只
可以申领属于自己的“身份证明”
如何为犬只办理犬证?
市民需携带爱犬以及户口本、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犬只注射过狂犬疫苗的免疫证明,前往就近的便民服务点进行资格验证。验证通过后,就可以现场免费办理犬证。
市民为爱犬申领犬证
据了解,为方便市民就近办理犬证,我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共设置了78个养犬办证便民服务点,服务点均是具有狂犬病免疫资质的宠物医疗机构,位于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大型广场和交通主干道旁。
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办公室民警介绍,按照《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若被查实犬只未办理犬证,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主人处以罚款二百元至一千元;若携带爱犬出门未按规定佩戴犬证,将会被处以罚款二十元至二百元。
民警提醒,办理犬证前,需按规定给犬只注射狂犬疫苗。
《条例》也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
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禁养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每只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在重点管理区内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携带犬只出户未为犬只佩戴犬牌的,责令改正,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携带犬只出户未束犬绳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