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乐山“房屋养老金”的使用!这些细则请查收!
作为房屋的“养老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住宅小区使用年限的增加,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都陆续出现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问题,业主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需求与日俱增。
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家却时常遇到达成业主共识难度大、申请资金环节多、流程长等“使用难”的情形。根据以上情况,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两份关于“房屋养老金”的使用(正常、应急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向社会征求意见,让大家都能成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明白人”。
据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分为正常使用、应急使用。
正常使用是指经分摊列支范围内业主对使用方案依法表决后的使用;
应急使用是指未建立应急使用预案或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公约的建筑区划,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排危除险的使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办理流程如下
正常使用办理流程
①制定使用方案
当物业服务区划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时,由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统称:使用申请人)自行或委托相关单位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向相关业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②业主表决使用方案
施工单位确定后,申请人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领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意见表》,即可组织相关业主进行依法表决通过使用方案。
表决结果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③使用备案和预算资金拨付
使用申请人持使用方案、维修施工合同、材料清单、业主大会决议等有关资料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使用备案。
符合相关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同意书,由申请人领取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
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作出同意使用备案决定后,根据使用方案约定,需拨付预算资金的,在5个工作日完成预算资金拨付审核,并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拨付指令。选择预算、结算资金一并拨付的维修项目,直接进入下一步流程。预拨付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预算金额的50%。
④竣工验收和结算资金拨付
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维修施工单位凭工程决算单、费用结算票据等资料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竣工结算。
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受理结算审核申请后,对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规进行审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资金拨付审核,并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拨付指令。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办理流程如下
应急使用办理流程
那么,当住宅小区出现了突发紧急情况,需要立即维修处理时,应当如何快速申请使用呢?我们接着了解一下,“房屋养老金”的应急绿色通道吧!
发生以下这些情况
可紧急使用维修资金
发生下列严重影响物业使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紧急维修、更新、改造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紧急程序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紧急情况包括:屋面、墙体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严重损坏不具备灭火功能的;共用排水设施塌陷、堵塞、破裂等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财产安全的;尚未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运营管理和维护的供配电系统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停电或者漏电,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业主委员会核实有其他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申请紧急程序
按下列规定进行
发生上述紧急情形时,在进行公告的同时,由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将情况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无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立即将情况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相关部门收到报告后,实地查勘现场,符合规定情形的,立即予以确认。
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申请人在应急维修工程完工后15日内在维修现场公告维修相关情况,并留存公告影像资料,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情形
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其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不能使用维修资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