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游携手 共治一江清水 四川首个市州流域协同立法今日实施
11月1日,《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与《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同步施行。这是我省市州之间的首部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既是攀凉两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
近日,记者来到米易县白马镇高龙村,进入村民孙大中家的大棚,看见冬番茄长势喜人,看着眼前这即将丰收的景象,很难想象去年同一时期这里还是一片荒地。
“缺水是关键!”白马镇高龙村党总支书记马顺付告诉记者,因为季节性缺水,老百姓们想种好番茄、海椒等早春蔬菜非常困难。看到安宁河一年四季就在大家眼皮底下流淌着,却用不上水,村民们只能望水兴叹。
从没水到有水的改变,源自去年启动的前进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让原本存不住水的土沟被三面光取代,雨季用不完的山流水被积蓄起来,成为小春农忙的生产用水,荒地得以焕发新生,村民们也倍感振奋。
高龙村焕发活力的耕地。
更令人欣喜的是,今年年底前进渠改造工程将完工,到时,安宁河水将直接流到田间地头,彻底破解束缚村里产业发展这一缺水难题,激励村民鼓足生产干劲。
有了充足的水源,农业生产发展的可能性变得无限。稻菜轮作模式的推广,不仅抓牢了米袋子,也充实了村民的钱袋子,也筑牢了共同富裕的根基。“以前村里缺水,村民只能种玉米,现在前进渠贯通了,我们不仅可以种稻谷,还可以在小春这一季种植早市蔬菜。通过稻菜轮作模式发展产业,促进共同富裕。”马顺付说。
前进渠向“前进”
前进渠是米易县唯一的中型灌区引水工程,这条建成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灌渠横跨攀凉两地,全长约33公里,采用取水自流的方式将安宁河水引入米易北部及中心乡镇。前进渠取水口在凉山州德昌县永郎镇锦川村,安宁河水从这里被引入灌渠,沿安宁河右岸经过13公里后进入到米易县湾丘彝族乡,并顺流而下流经白马镇、攀莲镇、草场镇等地,为地区农业生产用水提供坚强保障。
蜿蜒在山间的前进渠。
由于建成时间较长,加上跨地市管理标准不统一,运行维护协调难度大,导致前进渠部分断面垮塌淤堵,严重制约了灌渠效益的发挥。为发挥好前进渠的效益,2022年2月前进渠改造扩建工程项目正式开工,项目总投资3.05亿元。除了对原有的33公里渠道进行全面整治外,还将沿安宁河两岸新建输水管网16公里。项目建成后将新增灌区面积3.16万亩,并有效改善原有2.02万亩自流灌区的供水能力。
如今前进渠成为了上下游合理调配水资源推动产业发展的典范,也是安宁河流域协调发展,共生共荣的缩影。11月1日,《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与《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同时施行,前进渠,这条关系两地农业生产的重要灌渠也被纳入条例管理范畴,即将迎来更加宽广的舞台。
前进渠中灌项目项目现场负责人李福鹏程表示,建好前进渠更要用好前进渠,下一步会将前进渠纳入河长制管理,让前进渠充分发挥效益,为米易整个灌区提供保障。
携手共治护“安宁”
安宁河是金沙江二级支流、雅砻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冕宁县彝海镇,干流全长328公里,流域范围涉及攀枝花市、凉山州11个县(市、区)。区域独特的气候、资源和地理条件,造就了四川第二大平原——安宁河谷平原,滋养着攀、凉两地人民。长期以来,攀枝花、凉山对安宁河“一河分治”,保护原则、标准、范围、措施不统一、行政执法不同步、处罚标准有差异等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制约了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推动上下游齐抓共管、协同保护迫在眉睫。
攀枝花昔街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位于安宁河米易县与凉山州交界断面,是安宁河水进入米易境内的第一道监测点。监测站可实现每小时对水质进行一次取样分析,全面对上游来水的水温、溶解氧、氨氮、总氮、总磷等9项水质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对安宁河流域保护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指导意见。
米易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昌培表示,条例实施之后,攀枝花昔街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可以和上下游两个监测平台的数据进行共享,形成共享机制,上下游联动,齐抓共管,更好的保护安宁河水质。
作为全省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涵盖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文化保护与传承、区域协作、法律责任、附则九个方面的内容。《条例》出台将推动安宁河流域由“分治”向“共治”转变,治理标准由“一域两标”向“一域一标”转变,保护主体由市州“独唱”向市州“合唱”转变,治理方式由单一治理向依法综合治理转变。
“《条例》实施后,我们将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积极落实水资源配置、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几大任务,主动作为,与凉山州积极推进安宁河流域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助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第二粮仓’。”米易县水利局机关党总支书记曾茂娜说。